涉事看守所
近日,据媒体报道,江西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雷荣辉安排一在押犯人与其私带进来的失足女青年发生了性关系。
事发后,涉事副所长雷荣辉按违纪处理。目前,抚州市公安局在1月2日已对此事启动复查程序。
看守所内性交易 被人举报
2015年5月2日,江西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雷荣辉、民警艾清水在分别接受了社会人员何良贵一条软中华香烟后,由雷荣辉将何良贵、女子“露露”带进了看守所。
随后,在雷荣辉的安排下,在押犯人何玉玲与“露露”在伙房内见面,并发生性行为。在此期间,雷荣辉叫值班民警艾清水去催促何玉玲“动作快些”。随后,何玉玲和“露露”从伙房回到收押室。材料显示,何玉玲与“露露”二人的性行为时间约20分钟。
据社会人员何良贵的舅舅介绍,何良贵与何玉玲年龄相仿,是同村人,关系很好。
副所长被撤职 仅按违纪处理
东乡县公安局纪委书记何海清告诉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2015年5月12日他们接到了关于雷荣辉的举报。
案发后,警方通报,调查组认为,雷荣辉利用在看守所值班时的便利,收受社会关系人的香烟,非法安排留所人员“会见”,特别是安排“社会失足女青年”在严肃庄严的看守所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雷荣辉同志的行为已构成违纪。
2015年8月,雷荣辉因违纪被免去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并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雷荣辉的称呼仍然是“同志”。
案发后,失足女青年被行政拘留,而带失足女青年进看守所的社会人员仅被罚款。
“如果知道是卖淫人员 砍我的头也不会同意”
雷荣辉说,经调查核实,警方确定当晚与何玉玲见面的女子“露露”是一名“失足女青年”。
他称,自己在东乡县看守所工作了 13年,对此事 很愧疚,他不清楚举报人是谁,听说是有人从何良贵处得知此事后进行了举报。
雷荣辉告诉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据他了解,卖淫女子“露露”被处以(行政)拘留,何良贵仅被处以罚款。
知情人说,民警艾清水被处以行政警告,但该说法还需官方的最终确认。
事发当天的5月2日正是双休日中的周六。雷荣辉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看守所内部的规章制度,周六周日可安排会见,但晚间不可以,他的确有违规之处。
“如果知道她是卖淫人员,当时砍了我的头我也不会同意。”雷荣辉说,他当晚是遭对方打“感情牌”蒙骗才做出此事的,因为自己违规,他接受组织处理。
“买春”在押犯因开设赌场获刑
何玉玲,1983年8月出生,是东乡县小璜镇横山村源头组村民。
记者从东乡县人民法院刑庭了解到,何玉玲2014年10月28日因涉嫌开设赌场被东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法院审判,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应在2015年7月27日刑满释放。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何玉玲案同案人判决书了解到,2013年5月,姜某召集何玉玲、于某、陈某甲等十余人在东乡县孝岗镇南边村、邓家乡上杨村等地方开设赌场,从中渔利。
何玉玲供述,在姜某的组织下,他安排吴某某到姜某的赌场看场子,不准别人闹事,否则就打闹事的人。他偶尔去赌场看看,每天能分到400-600元。
在东乡县城多位摩的司机印象中,何玉玲所在的小璜镇人比较“狠”,在县城有一帮人,势力较强,涉足县城的赌场、KTV生意。
何良贵的舅舅告诉记者,何良贵与何玉玲年龄相仿,是同村人,关系很好。何良贵是做生意的。
经举报后启动复查程序
1月2日下午,抚州市公安局宣传处表示,经媒体报道后,抚州市公安局在2日上午已对此事启动复查程序,有结果后将向社会发布消息。
而在媒体曝光前,事发看守所的上级抚州市公安局、江西省公安厅方面都表示“不知道这回事”。
相关涉事人员
是否触犯法律?
根据《看守所条例》《监狱法》的规定,在押人员会见,有严格的限制。
据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有律师表示,在押人犯何玉玲如有特殊情况要与近亲属会见,必须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看守所的主管机构如县公安局监管大队或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批准。该案中,办案机关虽然走完了办案程序,但何玉玲在看守所服刑期间应该通过监狱管理机关的同意或者经有关文件授权看守所行使同意权。
同时,《看守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
对于介绍失足女青年卖淫,据《刑法》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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