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同哥哥一起将醉酒的女子送到酒店,在哥哥离去之后,小伙将醉酒女子强奸。日前,海口美兰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这名“90后”小伙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2014年5月15日晚上,冯某某(男,现年23岁,海口人)约被害人邓某某到海口新埠岛金水门银河酒楼吃饭喝酒。饭后,冯某某及其哥哥将醉酒的邓某某带到一家酒店房间,随后其哥哥先行离开酒店。冯某某则趁机强行与邓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2015年4月10日,冯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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