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9号才办的储蓄卡,30号刚往里面存了钱就被异地消费了,找银行反映此事也没有把钱找回来。”1月4日,海口市民马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于一周前新办的银行卡,存钱后当即遭遇了异地消费,而银行方面仅仅查到了收款方,却称不能将钱款讨回。“卡在我身上,也没有开通网银,钱怎么就被人消费呢?“
马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在海口市龙昆南路。为了存放个人钱款,去年12月29日上午,马先生在位于龙昆南路上的农行昌茂支行新办了张储蓄卡。“我这张卡仅打算存放工资一类的钱款,没有打算用于网上购物,所以当时没有开通网银服务,仅仅开通了短信通知服务。”马先生回忆称。
30日中午13时40分,马先生拿着7000元现金,来到昌茂支行办理存款业务。将现金存入ATM机后,马先生收到了来自农行的短信通知,告知其存入了相应数额的钱款。谁知,收到第一条通知存款到账的短信刚过5分钟,马先生又收到一条来自农行的通知短信,短信内容让马先生大吃一惊。“短信说我有一笔消费,刚存入的7000元悉数被消费了。当时我人还没走出银行,银行卡也在我手中,怎么会有一笔消费呢?”
震惊之余,马先生立即找到银行大堂的工作人员。经过数日的查询,银行方面告知马先生,该笔消费业务的收款方是北京一家信托公司,但由于没有证据证明这笔扣款不合法,银行方面拒绝了马先生继续讨回钱款的要求。
1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农行昌茂分行了解情况。一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马先生办理的新卡是芯片卡,安全性较高,被克隆的可能性不大。对于马先生遭遇到的莫名的异地扣款,目前银行方面也正在调查中。该名工作人员推测,马先生的个人银行卡信息很有可能遭到泄露,并建议马先生报警处理。
对于该情况,海南宝岛律师事务所陈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储户在银行办理了储蓄卡进行存款业务,银行方就有义务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对于储户的存款被冒领或冒名消费,银行方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
“7000元的存款莫名消失,我只想尽快要回我的存款。“马先生告诉记者,他打算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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