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小伙为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跑断腿 到底咋开
近日,宝鸡臧师傅的儿子找到了一份超市的工作,但超市让提供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这可难坏了他。他从社区找到派出所,再到区政府、街道办、司法所都称无法开具。1月5日早,臧师傅拨打了宝鸡记者站新闻热线称:“开个这证明咋这么难?”
“去社区,社区说要找派出所,到了派出所人家说开不了。我又去了金台区政府,区政府让找街道办,到了街道办又让我去找司法所试试……”1月5日早,臧师傅在电话那头无奈的说道,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咋这么难,到底这证明能不能开下?
随后,记者咨询了宝鸡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得到的答复是:无违法犯罪证明属于公安机关证据资料,是社区无法开具的证明,这个证明应该在公安机关开具。
无违法犯罪证明的开具范围:
一是国家行政单位、司法机关等相关单位根据相关业务的开展,进行政审调查需要出具该证明。
二是相关企事业单位在特殊的工作、特殊岗位人员招录时需要公安机关出具该证明。
只有这两类,除此之外不予出具该证明。只能由单位或者组织通过正规的介绍信或者证件到公安机关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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