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11时许,抚州市人民公园拱桥下有一只“猫头鹰”掉进湖里,奄奄一息,市民报警。
抚州市特巡警支队民警赶来,将“猫头鹰”打捞上来,发现其已一动不动。围观市民都认为没救了,纷纷建议扔掉。
民警抚摸“猫头鹰”身体,感觉还有点体温,于是将其带至车上,将空调打开,并用干围巾为其擦干羽毛,帮其取暖。回至岗亭,又找来纸箱放置衣物为它筑窝,再从菜场买来一些新鲜瘦肉慢慢喂给它吃。经民警精心照顾,“猫头鹰”体力有所恢复,已能独立行走。民警随即通知抚州市野保站工作人员将其接走。
经查,这是一只猴面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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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撞晕门面房内 店主买来鸡翅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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