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按照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15―2016学年度校历规定,小学从2016年1月23日、中学从2016年1月30日开始放寒假,中小学下学期报名注册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正式上课时为2月24日。
海口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各校除高三年级外不得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高三年级可根据情况提前一周开学。
各学校一律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和辅导。
海口市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学习贯彻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春节期间,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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