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无业男子龚某盗用朋友发布的灾区援助公益照片,并将其发布在朋友圈内进行诈捐。1月7日记者获悉,南昌东湖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龚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原来,2014年8月,无业男子龚某冒用其朋友韩某的头像,并盗用韩某发布的灾区援助公益照片在“易信”(即时聊天工具)朋友圈发布。被害人李某通过“易信”与被告人龚某相识,在看到龚某发布的虚假公益信息后意欲捐款,并向龚某核实上述信息。在龚某承诺将所捐款项用于援助灾区的肯定答复后,李某信以为真,主动联系龚某并向龚某账户汇款合计4860.5元。
同年9月12日至12月,被告人龚某虚构开网店并将获得利润用于慈善的事实,多次从被害人李某处骗取人民币合计26500元。在发现龚某并未将上述款项用于灾区援助后,李某要求被告人龚某归还上述款项,但被告人龚某除向李某归还1000元外,剩余款项在案发前未归还。
去年9月4日,被告人龚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9月11日,被告人龚某家属代被告人龚某归还李某人民币31000元,李某对被告人龚某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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