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羊位高
1月6日早上,不少交通事故当事人来到位于海口市椰海大道的龙华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立案大厅咨询各类交通事故的问题。面对当事人的各类问题,办案法官耐心地讲解相关法律和诉讼程序,同时还倾力调解双方的纠纷。 交通法庭于2008年8月成立,是海口市唯一一个受理全市交通事故案件的专门法庭。2015年,交通法庭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9180件,标的额9536.27万元,审结9150件,结案率99.7%。
倾力调解助当事人获赔
2015年1月份,交通法庭受理了原告刘某贵与被告陈某刚、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系被告陈某刚驾驶货车追尾碰撞原告刘某贵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造成刘某贵受伤,刘某贵因赔偿问题与被告协商无果,故引起诉讼。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陈某刚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刘某贵负事故次要责任。原告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114794.29元。其中,被告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10000元,被告陈某刚垫付医疗费104794.29元。
案件在开庭审理后,经承办法官多次做双方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于2015年3月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保险公司赔付给原告刘某贵82000元;被告陈某刚赔付给原告刘某贵8000元。
司法救助减轻当事人压力
自2013年年底,交通法庭试行“三位一体”联动调解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率。2015年,三部门共同调解案件8360件。
“为提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处理效率,交通法庭受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适用简易程序,实行即立即审即结即执的‘一站式’服务,通过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交流,使双方的的赔偿标准趋于统一,不但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减少了当事人在时间、财力方面的消耗。”交通法庭吴清庭长称。
同时,为降低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诉讼成本,对庭前调解结案并即时履行完毕的交通事故案件,法庭一律不收取诉讼费。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法庭尽可能提供司法救助,给予缓交或免交诉讼费。2015年,法庭共为8361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3.34万元。
(海口网1月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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