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官方微博消息,2016年1月9日上午10时许,在江阳区白招牌一公交车内,发生纵火案。警方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在现场群众的协助下,迅速扑灭火势,疏散群众,并将嫌疑人当场抓获,车上一名乘客手臂擦伤。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通过官方微博通报称,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女,51岁,纳溪区人),纵火原因为因家庭纠纷产生极端行为,选择在公交车上纵火。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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