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6时许,在铜川新区长虹南路袁家村,几声枪响过后,一只藏獒倒在了地上。不久前,这只藏獒在闹市区接连咬伤12人,其中一名13岁的女孩伤情较重。目前,警方正在寻找藏獒的主人。
女孩上学途中被藏獒扑倒
昨日上午,在铜川新区医院,躺在病床上的13岁女孩成亦洁,脸上还有明显的伤痕,胳膊处包着纱布。
成亦洁的父亲成小涛说,1月8日6点多,女儿步行去学校了。“娃走了没一会,就满脸是血跑了回来,说是被狗咬了。”成小涛说,他赶紧开车将孩子送到医院,“娃的伤比较严重,左眉处与胳膊处的伤口有3cm左右。”
成小涛说,事后女儿告诉他,早上走到学校附近时,突然被一只狗扑倒在地,附近一位环卫工听见呼救声跑过来用铁锨驱赶,也被狗咬伤。
“据了解,这次藏獒在闹市接连咬伤了12人,有学生、有老师,还有环卫工等。”成亦洁的父亲说。
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正阳路派出所所长李邦荣说,事发后,他们立即赶到现场,在长虹南路袁家村附近找到了这只藏獒。“这只藏獒非常彪悍凶猛,4名民警开了7枪才将其击杀。”
目前,警方正在寻找藏獒的主人。据了解,伤人藏獒被警方击毙后,铜川市疾控中心已与省疾控中心对藏獒脑组织进行提取,检验其是否患有狂犬病。
藏獒可能曾遭生人欺负
“藏獒之所以会频频伤人,这与藏獒的脾性有关系。”铜川一宠物医院兽医谭先生说,藏獒只忠诚主人,而对于主人以外的人都具有较强的攻击性。这只伤人藏獒,很可能是被主人遗弃,在流浪的过程中可能遭到生人的欺负,路人稍有接近,它就会发起攻击。
狗咬伤人 主人应担责
据了解,铜川曾出台“限犬令”,明确规定严禁在城市的公共道路、广场、草坪绿地遛犬;严禁携犬进入机关单位、学校等公共场所。藏獒在闹市连伤12人,其主人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如故意释放,驱使恶犬伤人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周兴武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之相关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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