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登记号:QHK-2016-40001)
为缓解海口市人民医院周边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自2016年1月11日起对海康路实施单向交通组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康路实施机动车西往东单向通行的交通组织管理。机动车驾驶人可由人民大道西往东进入海康路,后经海达路驶入周边道路。
二、机动车驾驶人途经海康路及周边路段时,请自觉服从现场交警指挥或者按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24小时咨询电话:0898-66796624。
特此通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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