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截至2015年底,广东共破获地下钱庄案件83起,是2014年破案数的7倍;捣毁窝点79个,抓获嫌疑人231名,是2014年的4倍;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3715万元,冻结可疑交易账户3491个、冻结金额6.65亿元,查扣金额是2014年的2.5倍;已破案件的涉案金额高达2072亿元人民币。
广东地下钱庄多涉港澳台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介绍,目前,广东地下钱庄犯罪情况较突出,主要分布在深圳、珠海、广州、东莞、佛山等珠三角及沿海地市,部分侨乡也比较突出;多为家族、团伙作案或公司化经营,核心人员均为宗亲或相熟的同乡人员,大部分与香港、澳门或台湾等地有联系。地下钱庄经营者通常按照流转资金的3%。至5%。的比例收取费用来非法牟利,资金流量巨大,获利可观。
广东省公安厅将珠三角及沿海地市作为重点地区,行动期间,深圳市公安局共破案32宗,破获案件数量占全省近4成,涉案金额达1200余亿元人民币。
目前,广东地下钱庄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传统的现金交易和跨境汇兑型。犯罪团伙通过接收当地外贸企业的外币支票,再支付人民币现金给客户,非法买卖外汇。二是资金不出境,境内外资金池对敲完成交易。嫌疑人在境内成立商行并大量开立账户,其合作伙伴则在香港开立账户,客户将人民币打入境内的账户后,香港同行就按约定汇率从香港账户向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打入外币。三是虚构贸易背景实施骗汇或直接把人民币转出境外。犯罪团伙在境内外设立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等,向银行骗购外汇,然后对外付款,将资金转移出境。
多宗案涉转移贪腐赃款
黄守应介绍,地下钱庄交易资金游离于国家正常的国际收支统计之外,容易导致国际收支数据不能准确反映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影响宏观经济决策。地下钱庄经营者不问客户身份、收付款来源,大量资金流动不受政府监管,扮演了各类上游犯罪的“帮凶”角色,并成为一些经济犯罪及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涉毒涉恐等违法犯罪资金转移出境的主要通道,特别是一些贪污腐败分子通过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将巨额资金转移到境外,逃避打击。
2015年6月、8月、9月,省公安厅分别组织代号为“银鹰”的三波集中打击行动,共破案60宗。据统计,2015年侦破的地下钱庄案件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的就有20余起,不少单宗案件涉案金额就有数百亿元。
同时,省公安厅将涉及腐败等重大犯罪赃款转移的地下钱庄作为打击重心,中纪委发布100名“红通”外逃人员名单后,省公安厅部署各地市对与我省有关的涉嫌转移赃款的线索作为重点开展攻坚。截至目前,佛山等地共破获4宗涉嫌为“红通”人员转移赃款的地下钱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记者张璐瑶,通讯员徐培、张晓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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