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行车记录仪录像可作为处罚依据。网络配图
上海将把车辆驾驶员行车记录仪拍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交警处罚的直接依据。这是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今天做客上海广播电台《市民与社会》节目时透露的信息。这项措施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面对经常发生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变道和路口拖尾巴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天市民邵先生建议增加一些便衣警察,就像电子眼一样,或者让交警也穿上便衣,随时对交通违法进行处罚。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对此表示,邵先生的建议与警方正在拓展的执法手段不谋而合。“驾驶员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来的违法行为,可以作为警方处理的直接依据。我们经过调研之后觉得在操作上面没有任何问题,我们在完善一些技术层面的准备。最迟也不会超过今年上半年推出。真正让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我们这座城市的交通秩序的管理。”俞烈认为,交通管理不仅需要警方作为,也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配合,真正形成“心中有法律,路上无探头,心中无法律,处处有探头”的强大声势。
俞烈还进一步透露,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开始逐步试行,比如公交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已经作为占用公交车道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120急救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对不给特种车辆让路的车辆记录在案。“下一步我们还有一些大型的运输车,渣土车、工程车也要安装,动员更多市民驾驶员朋友参与城市管理。处罚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我们希望能让这个城市的交通畅达,能够安全有序,特别需要广大市民,还有驾驶员一起参与。”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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