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3日消息(记者陈敬儒)我市多措并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力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2015年,我市累计支出城乡低保资金10800万元,让14885户35500多名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11日上午,甲子镇田塘村村民李布春又到镇上的农村信用社,把上个月的全家低保金取出,供家庭开销。李布春是田塘村的一户低保户,由于年老体力不足,加上妻子和两个孩子都有疾病,生活比较困难。“幸亏每月有低保金,让一家人有了一定的生活保障”。李布春深有感慨地说。
2015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推进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工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增幅分别达到15.6%和27.8%。据介绍,目前全市有14885户35500多名低保对象,其中城镇3784户7300多人,农村11000户28200多人。2015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0800万元,让全市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015年,我市继续加大对低保对象的核查,加强申请对象核查,加快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提高低保的准确率,通过入户核查和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行有进有退的机制,实行应保尽保。
相关链接:
澄迈老人申请低保4年未批 回应称村干部没上报材料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