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太方便了,工商部门是真心在服务我们企业。”1月6日下午,海南中阳浩锐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正权在洋浦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感慨连连。该公司办理住所变更业务时在没有确定新办公地址的情况下,通过申请一个“信箱地址”不到半小时就轻松办理完所有业务。这得益于我省工商部门在全国先行先试、率先启动的“信箱地址”注册登记模式,个人只要“填一张表,盖一个章,签一个名”就可以投资创业办公司。目前全省已有45家公司享受到这种便利。
据了解,我省工商部门2015年10月15日在洋浦工商局率先启动了“信箱地址”注册登记模式,该模式在指定地点以信箱管理的方式进行编号作为市场主体的住所以及确定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司法、行政地域管辖的依据,是一种实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的住所登记管理模式。
就市场主体而言,根据《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场主体按照自愿原则,向服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服务部门同意并签署《市场主体信箱地址使用协议》后,即可凭该协议作为住所注册登记。按照以往,市场主体从注册成立到开展经营活动需要经过一段筹备期,仅以筹备期计算,要支付一笔住所租赁费用,而“信箱地址”是无偿提供给市场主体作为住所,至少可以节约市场主体在筹备期间住所租赁的一笔支出,大大降低了创业成本。
据统计,自启动“信箱地址”注册登记模式至今,洋浦设立使用“信箱地址”企业数已达45家。在洋浦地区,平均每新设立四家企业,就有一家是使用“信箱地址”登记的,使用率25% ,并呈逐月递升趋势。
洋浦工商局负责人表示,“信箱地址”模式启动仪式后,相关部门在放宽住所条件上的“倒逼”效果已初见成效。洋浦食药监部门已结合“信箱地址”改革模式,着手认真研究放宽食药行业经营场所和住所的要求;洋浦国、地税务部门对使用“信箱地址”企业均予以认可。经营过程中因办理行政许可或存放防伪税控设备确需经营场所的,办理经营场所备案即可,无需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其他部门也纷纷关注“信箱地址”模式,表示将及时研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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