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
百度贴吧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昨日下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邀请专家学者,召开百度血友病贴吧事件研讨会。不少专家认为,在转让贴吧事件上,百度其实已构成不正当经营,忽视了其社会责任。
“只要权利不履行义务”
从立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在转让贴吧的事件上,百度其实构成不正当经营,主要表现在注意义务和共同责任的缺失。
另外一点是其协议的有效性,我看了一下百度贴吧协议,其中很多条款是无效条款,百度只要权利不要义务。
朱巍(中国政法大学传播中心研究员、副教授):贴吧吧主和百度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从前的吧主都是网民,网民的行为和百度是没有关系的。
但现在出现了承包式、合作式的关系,我把吧主的权限卖给你了,那么你作为吧主实行行为时如果触犯到法律,百度就有责任关系了。
对于百度的合伙人制度,我一直是支持的。
但我觉得特别危险,除了疾病类,关于生命安全方面的领域,对烟酒类、食品类等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绝不应该交给商业第三方,而应该交给权威性的第三方机构。
魏士廪(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百度目前发展的情况,作为一个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密切联系的平台,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比如贴吧商业化,百度在往外转的时候,已经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其中的严重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它依然这么做,它的法律责任可能就产生了。
“应靠竞争来解决垄断”
展江(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结果,根本性的问题是垄断。
郑海平(对外贸易大学法学院教师):百度占据了垄断地位,那么他相应的责任也应该大一些。
魏士廪:最终还是要靠竞争来解决。没有一个竞争对手对它的发展造成威胁,会导致它无所忌惮,和权力的滥用。
百度在商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公示,内部信息外部化。比如你这个贴吧吧主,是谁担任的,信息透明,让用户知晓,这个很重要。
同时,光靠企业的自治是不够的,还需要在政策上做进一步的规制。基于互联网平台产生的很多问题可能是法律跟不上的,所以光制度建设还不够,最终还是要靠竞争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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