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的力度,关乎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记者今天从省政府获悉,我省专门出台了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于今年全面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方案明确,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政府,应全面实行“双公示”工作,要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作出行政决定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将公示内容推送至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信用信息网和“信用海南”网站。
我省将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根据需公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事项,依法公示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公示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审批部门等信息。同时公示各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方案要求,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列为工作考核指标和考核依据,并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自查、抽查和督查考核工作。省信用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信息公示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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