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事故现场。(交警供图)
海口网1月14日消息(记者钟元韬 通讯员周平虎)2016年1月14日,海口网记者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2015年以来,全省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139起,死亡643人,受伤2945人。其中,摩托车责任事故854起,死亡260人,受伤1236人,摩托车责任事故平均占事故总数四成以上。
据统计,在摩托车责任事故中,最突出的违法行为是无证驾驶,共肇事304起,死亡109人,受伤451人。其次为未确保安全驾驶,共肇事106起,死亡40人,受伤135人。未按规定让行、逆行、违法会车、酒后驾驶和违反信号灯通行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均为摩托车肇事较为频繁的违法行为,共肇事247起,死亡59人,受伤369人。
近年来,摩托车肇事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已经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万宁“1.11”较大死亡交通事故发生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立即做出部署,要求各地交警加强摩托车源头管理,要严把驾驶员道路安全法学习、驾驶技能培训和发证关,提高驾驶人驾驶技能,同时,对驾驶摩托车闯红灯、超员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现场处罚力度。
摩托车事故现场。(交警供图)
事故案例:
(一)2016年1月11日0时46分,林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载陈某、陈某某)由万宁市万城镇红专西街通过中央坡Y型交叉路口往万安大道方向行驶时,遇朱某驾驶琼C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从万安大道通过该路口往人民街方向行驶,因林某某驾驶摩托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当场死亡,林某某、陈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系当事人林某某无证、醉酒驾驶(酒精含量188mg/100ml)无牌二轮摩托车,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通过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所致。
(二)2015年12月5日凌晨1时40分许,东方市学生符某与3名女生驾乘一辆二轮摩托车经过大广坝水库堤坝弯道时,摩托车碰撞堤坝护栏,4人被甩出,跌至31米高的大坝底部。3名女生当场死亡,符某因伤重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警方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单方事故,负责事故全部责任。
(三)2015年7月11日13时许,黄某某驾驶一辆四轮载货汽车拉着钢筋沿县道783线由乐东县黄流镇方向往莺歌海镇方向行驶,当其车行至县道783线18km处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普通两轮摩托车上的陈某、郑某某当场死亡。经警方调查认定,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超员载人、未戴安全头盔、违法占道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负责事故次要责任。
(四)2015年6月6日13时23分,当事人明某某驾驶一中型载客汽车从屯昌县城沿国道224线由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屯昌县国道224线95KM路段时,与周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2人)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上3人当场死亡的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经警方调查认定,摩托车驾驶人未成年、无证驾驶、超员载人、未戴安全头盔,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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