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贴公告责令村民7月拆违建”
万宁一男子:政府部门张贴“穿越”限期拆除公告;国土所:工作人员疏忽写错,将批评教育
限期拆除公告
吴先生家的房子已经被拆除
近日,万宁市东澳镇丰美村村民吴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村子里的一栋在建民房遭政府部门强拆,但拆除前却未接到任何通知。吴先生称,村子里多栋写有“拆除”字样的民房均未被拆除,怀质疑政府部门选择性执法。“政府部门张贴的限期拆除公告日期存在错误,去年9月份的公告,却限村民去年7月份拆除。”吴先生说。
村民: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自家在建民房就被拆除了
据吴先生介绍,去年8月份,他在丰美村一处开荒地动工建设一栋民房。去年10月份,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求他停止建设,之后他立即停工。“今年1月2日上午,我得知已经停工的房子遭不明身份人员强拆。”吴先生称,他报警后得知,是东澳镇政府执法人员拆除了该栋民房。“即使要拆除,也应该下达限期拆除公告,但拆除前我并未接到任何通知。”吴先生说,他家这栋房子尚未建成,但距该民房数十米远处,有多栋已建成的民房均写有“拆除”字样,但却未被拆。
“既然要拆除违建,为何仅拆除我家的房子,其它标有‘拆除’的在建民房却安然无恙?这是否属于选择性执法?”吴先生说,部分民房墙上张贴的限期拆除公告也存在很大漏洞。“落款日期为去年9月22日,却限一村民在去年7月28日前拆除违建民房,这份公告竟然‘穿越’了。”吴先生说,他家被拆除的民房建造时共花费了13万余元,但政府拆除后并未作出相关解释,也没有赔偿他的经济损失。
国土所:民房占用农用地系违建,元旦小长假抢建被拆
针对吴先生反映的情况,万宁市国土局东澳国土所所长卓照鸿回应称,吴先生建房的地方为农田地,政府明确要求不允许在农田地上建房,吴先生依然顶风抢建,所以政府部门依法对该栋在建民房进行拆除。“这种违建房屋政府部门不会做出任何赔偿。”卓照鸿表示,在农田内建房,政府部门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我们此前曾多次要求吴先生停工,但对方均未理会,且民房已经快要封顶。吴先生在元旦假期间偷偷抢建,我们发现后立即进行了拆除。如果下达通知,按正常手续需要半个月,届时对方很可能已经入住,拆除难度会更大。”卓照鸿称,未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系因时间上不允许。
对于其它写有“拆除”字样的民房未被拆除一事,卓照鸿表示,这些民房均为2015年之前就已经建好了,政府均已列入拆除范围,要求在3年内全部拆除,并非不拆除,这跟在建民房不是一个性质。“确实也有其它在建民房,但其它建房地为建设用地,并非农业用地,性质也不一样。”卓照鸿说,“穿越”公告确为去年9月份张贴,原本是限村民在去年9月份自行拆除。而公告将拆除期限写为“去年7月份”,系工作人员疏忽将日期写错了,他们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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