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检察官入职前宣誓(图片来源网络)
东方网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检察院获悉,市检察院日前发出《上海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大力推进本市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提出更加严格具体要求。
据介绍,新出台的“意见”共40条,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主题,从转变司法理念和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司法办案、准确打击犯罪,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文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保障各方诉讼权益,方便群众参与检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等10个方面,提出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意见。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加强对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紧紧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伸张正义,公开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和要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监督实效。
其中,“意见”严格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和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据上海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谭滨介绍,上海有63名检察干部配偶、子女和检察官配偶在本市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目前已有49人选择“退出”,据悉,这些干部现已转到非检察业务部门的非检察业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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