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谣言,不难发现,这些“负能量”错漏百出,缺乏基本常识……尽管如此,它依然迷惑了一些人,他们偏听偏信,甚至“信手拈来”在朋友圈随意转发,总觉得“大家都在传,责任应该不在我。”其实不然。如果说谣言是“精神鸦片”,传谣就是“隐形杀手”。
“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微信息时代已然到来。今天,几乎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移动网络成为信息的接受者,也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在网络引燃现实矛盾的燃点更低的背景下,不负责任的谣言可能成为引发社会恐慌的爆点。基于此,近来公安机关针对造谣者和传谣者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强。
是否要做那个违法的造谣、传谣者,全凭个人道德底线的把握,如果你坚持对所有的信息,不轻信,不轻传,善于核实信息,那么你将成为扼杀谣言于萌芽之中的智者,反之,你可能变成谣言的“帮凶”,可能受到法律严厉的惩处。
对于传播谣言行为,郭某悔恨不已。记者林方岱摄
案例1
“三亚暴力斗殴”视频被疯传,多名造谣者落网
造谣女子流泪悔悟:对不起
因为我的错给大家带来恐慌
1月16日,一些有关三亚发生暴力斗殴事件的视频在微信圈里快速传播,影响恶劣。三亚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首先核实相关视频的真实性。办案民警告诉记者,通过调查视频中涉及的辖区派出所接警记录和走访周边地区居民,警方确定了网传视频系虚假信息。
经调查,该视频是人为捏造的,通过东拼西凑,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的方法,集合成虚假信息,意图达到夸大事实,混淆视听,误导大众的目的。
随后,民警就视频信息来源进行调查。经过不到24小时的侦办,民警最终锁定造谣者郭某的具体住址,并将其抓获。截至目前,共抓获郭某等5名涉案人员,其中3人被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介绍,抓捕期间,他注意到,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传谣者都带着一种事不关己看热闹的心态,在未经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肆意在网上传播,吸引点击率,影响非常恶劣”。
对话
不核实就发布虚假视频
没发几天警方就找到我
1月18日下午,记者在三亚市看守所见到了其中一名造谣者,31岁的郭某。对于自己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她泪流不止,多次称“十分后悔”。郭某用丈夫的网络账号发布相关网贴,其中带有虚假暴力视频截图,网帖点击率非常高,不少网友跟帖讨论,触犯了相关法律。
记者:最近网上流传的暴力视频都是你亲眼所见吗?
郭某:没有,但在网上看到一些流传的暴力视频,还有网友传播的视频文字介绍。
记者:你是带着什么样的想法发布暴力视频信息,并把这些信息和三亚联系在一起的?
郭某:我在网上看到许多暴力视频,感觉发生地点似乎是在三亚,视频文字中提及的地点有些我还去过,我没有核实就用老公的一个网络账号发布了截图和文字,当时想通过发布网贴跟网友讨论暴力视频的具体情况,好奇心理作怪吧。
记者:当时发这个视频,网上有人相信吗?
郭某:有许多相信的,也有部分人怀疑,后来点击率越来越高,反正网上都在传播类似信息,我没多想。
记者: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发的消息与事实不符?
郭某:网贴发出来没几天,警方就找到我了,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
记者:对于那些因你的不实消息受影响的人,有什么想说?
郭某:说对不起。因为我个人犯的错,给大家带来恐慌、担忧。在这里(看守所),心里特别难受。希望大家以我为戒。
案例2
18岁男生整合QQ信息
编“抢小孩”消息被拘5日
1月13日,文昌市公安局网警大队监测到一条信息,一则名为“文昌铺前有人贩抢小孩”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里扩散。民警立即与多个部门进行核实。“调查发现,视频内容完全是子虚乌有。”办案民警说。文昌公安局立即成立侦查小组开展调查工作,经从微信号中仔细摸排,发现海口琼山区甲子镇黄某某(男,1998年2月生,中专文化程度)有涉案嫌疑,侦查小组连夜赶赴海口。
就读于海口某学院的黄同学被锁定。14日上午,黄同学返校后被传唤。办案民警介绍,黄同学并不是始作俑者。他是通过QQ、微信等方式收到了一些视频和图片,未经核实就进行了整编,并以“文昌铺前有人贩抢小孩”的内容通过网络发布。“黄同学先在网络上看到信息,自己添油加醋再进行发表,也是造谣。”办案民警说,黄同学编制的虚假信息被疯狂转载,制造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公众,影响恶劣。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信手拈来没想过恶劣后果
网络世界也需要遵纪守法
对话
18日下午,记者联系了18岁的黄同学。对于自己的行为,他十分后悔。
黄同学告诉记者,1月11日,他通过QQ、微信朋友圈看到了一则视频,发信息的网友声称“文昌有人贩抢小孩。”当时他觉得这条信息很“爆炸”,于是便一直关注,“看到这则消息,我没多想,就想帮网上的朋友,希望转发出去,让更多人知道这个信息。”黄同学说,对于视频真伪,他没有核实,全部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才将这些零散的视频、图片整合起来,然后转发出去。
黄同学说,视频转发后,发现很多在评论中质疑这件事的真假,当时他就感觉事情闹大了。1月14日上午,他正在学校上课,然后就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接着就看到了警察。
“我完全就是想帮朋友才转发视频的,当时真不知道是犯法的事。”黄同学一脸沮丧地说,“网络传来的信息信手拈来很便利,从来没想过没经过核实的信息传出去会给社会造成什么恶劣影响。”黄同学向记者坦承,对于自己造谣的行为非常后悔,他通过此事认识到,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一样,需要遵纪守法,以后再也不会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
黄同学称,经过这件事他还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市民,对各类危害信息要有一个判断,只有当自己核实了信息的真假,才可以转发,应当做个不信谣、不传谣的好学生、好市民。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