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当妈的有点怪——医护人员紧张抢救襁褓中的幼女,自称是孩子亲生母亲的她却若无其事地在旁边玩手机,看起来不怎么关心孩子的病情。
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护士阿美起了疑心,及时跟警察朋友打电话说起此事。警方随即赶来将这名云南籍女子控制,DNA结果证实了阿美的判断。
随后,在警方深挖之下,一个从云南至河北的“拐、运、销”一条龙产业化贩卖婴儿团伙浮出水面。
护士报警:这个“妈妈”有问题
今年36岁的阿美是赤壁市人民医院儿科的一名护士。
2015年12月10日,120急救车从京港澳高速赤壁服务区送来一名高烧抽搐的女婴小花(化名),随车而来自称是小花母亲的女子叫余英(化名),今年41岁,云南省富宁县人。
阿美和其他医护人员一起投入紧张的检查救治中,并对余英进行必要的询问,以进一步确认了解小花的病情。余英称小花已经两个月,但阿美根据工作经验判断这名婴儿应该是不足一个月。问到小孩的其他情况时,余英总是爱搭不理的样子,远远坐在一旁玩手机。
作为一名婴儿的亲生母亲,余英也并没有初为人母时的体态偏胖,医护人员建议余英母乳安抚孩子,余英却不耐烦地回答说没有奶水。
疑点不断增多,阿美在治疗间歇,给一名当警察的朋友打电话说了此事。
不久后,赤壁市公安局赤马港派出所民警赶到医院,控制余英并对“母女”二人抽血比对DNA。次日上午,由咸宁市公安局传来消息,DNA比对结果显示两人排除亲缘关系。赤壁警方对余英采取强制措施,并立即审讯。
此时,护士阿美还没想到,她的一个电话之后,揭开了一个从云南至河北的产业化拐卖儿童团伙案件。
人贩交待:“拐、运、销”一条龙产业化犯罪
对余英的审讯倒没有费太大周折,她很快交待了此行的来龙去脉。
12月7日,余英在云南省富宁县,受人指使将一名女婴送往河北沧州,交给“老板”,此行除去费用之外,余英将获得3000元报酬。余英带婴儿乘坐的大巴车出发不久,婴儿小花就出现发烧症状,后来逐渐严重至抽搐。
没有护理经验,车上也没有医药物资,打定主意后,余英只得就近在京港澳赤壁服务区下车,并拨打120将婴儿送医。不料破绽百出的“母亲”余英被护士报警举报。
咸宁及赤壁公安立即组成专案组,经研判,初步发现在云南文山、河北沧州等地,有一个“拐、运、销”拐卖儿童案件犯罪团伙。
12日晚上,专案组三路民警连夜出发,分赴河北沧州、河北保定及云南文山。13日,赴保定的专案民警在当地警方配合下转赴北京,抓获两名嫌疑人。14日及18日,河北沧州、云南文山两路警力也先后收网。
至此,该“黑色链条”中的多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赴沧州的专案民警在抓获犯罪嫌疑人时,解救出一名已进入交易链条底部程序的女婴。
警方收网:黑色产业链令人扼腕愤慨
据介绍,在医护人员的精心护理下,涉案的两名女婴的身体状况都还不错,目前已暂送至当地福利院抚养。
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负责人介绍,目前查证的情况为女婴的父母自愿将婴儿卖出,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
据悉,在案发地存在一黑色“产业链条”:新生儿父母以1.5万元左右的价格将婴儿(主要是女婴)卖给当地的“一道贩子”,“一道贩子”以2万余元的价格请“带货人”将婴儿带往河北省,“带货人”再将婴儿以3万余元的价格转卖给当地的“接货人”,“接货人”则寻找买主(一般是事先已经预沟通好),以4、5万元乃至更高的价格出手。
赤壁市公安局办案民警表示,目前犯罪嫌疑人除2人被依法取保候审外,其余8人均已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最高法首次界定
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卖亲生子女将追刑责
2010年8月31日,在最高法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孙军工称,对于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偷盗、捡拾儿童出卖等行为,构成犯罪的,法院要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薛淑兰说,刑法在亲生父母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子女的行为规定比较模糊,这是最高法首次明确。
对于“非法获利”的认定,薛淑兰称,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感谢费”、“营养费”的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非法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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