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骂了项目经理罚“包工头”30万元
刘某和熊某无数次在项目部大声辱骂、诽谤项目经理,罚款30万元;梁某给孔总发短信诽谤项目经理贪污,罚款5万元;劳务工人讨薪围堵开发商,罚款10万元……来自四川陕西等地的100多位讨薪民工,竟然讨到一份由工程建设方开具的“最牛劳务结算单”,名目繁多的各类罚款,一下子抹掉了87.4万元的“血汗钱”。
其中,一笔30万元的罚款金额,表述在结算单上的罚款事实是,2013年度施工期间,刘某和熊某无数次在项目部大声辱骂、诽谤项目经理,并发生熊某对项目部施工人员刘某某进行人身威胁,刘某对库管朱某进行无理取闹……本项目费用按照严重违约处理。
另有一条罚款5万元的项目,其罚款理由是,2014年5月5日,劳务方梁某发短信给建设方的孔总,诽谤项目经理贪污等。还有几项罚款,都涉及农民工讨薪。其中,2014年8月20日,因为讨薪找到开发商发生冲突,罚款10万元;同年8月21日,讨薪木工和架子工,围堵视察幼儿园的县领导,并阻挡育才路施工,罚款5万元;同年8月25日,工人讨薪围堵县政府,罚款5万元……
最牛结算单罚没农民工87.4万元血汗钱
1月20日,安康小伙柯先生向本报反映,2013年9月,经熟人介绍,他和几个老乡跟随四川众意劳务公司,一起来到西安天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陇县“兆兴锦都”项目1号和4号工地干活,一直干到2014年8月楼房封顶。因为还有7万多工钱没拿到,大伙踏上漫漫讨薪路。
柯先生告诉记者,期间,欠薪的工人先后找了劳务方和建设方,也找了开发商。但是,本就艰难的讨薪路,最终因建设方—西安天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方面出具、劳务方—四川众意劳务公司不予认可的一份“劳务结算单”而受阻。柯先生不解:本该属于我们的87.4万元“血汗钱”,怎么就被当作各类罚款罚没了,企业有这个权力吗?
在柯先生提供的长达六页的“陇县兆兴锦都项1号和4号楼众意劳务结算单”上,记者意外看到,罚款金额为87.4万元。在“违反合同约定涉及项目”一栏里,总共21条的罚款项目,其罚款事实五花八门,有工人和建设方管理人员吵架罚款的,有工人因为讨薪挨罚的,也有人发短信告状被罚的……
建设方称罚款都是按合同条款执行的
针对这份“劳务结算单”,陇县“兆兴锦都”项目的项目经理黄某,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出具的这份结算单,里面的罚款项目,都是按照之前西安天业建筑工程公司和四川众意劳务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的,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规定。劳务方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不执行走司法程序,反正对方现在也没有签字。
根据黄经理的说法,记者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履约担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条款,发现了“劳务方避免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建设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建设方将扣除劳务方的履约保证金每次5万元以上。”仅这一条款,劳务方三次就被罚款20余万元。
对此,劳务方的负责人说,如果建设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把钱给了,谁会在这么冷的天到处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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