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男子卢某福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仅凭个人臆想便持刀砍人致一死一伤。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卢某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2014年12月3日12时许,卢某福在自家厨房做饭,期间认为同村男子卢某义要伤害其家人,此时卢某义的母亲罗某正好路过,卢某福便拿起山钩刀和菜刀朝罗某头部砍去,其不顾母亲吉某的劝阻继续持刀砍击致罗某当场死亡。随后,卢某福又窜至菜市场附近持刀追砍卢某义哥哥的儿子卢某,将卢某左手臂砍伤后逃跑。
民警实施抓捕时,卢某福持刀拒捕,被民警开枪击伤后抓获。经鉴定:卢某福案发时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制(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卢某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卢某福案发时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其家人自愿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对方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卢某福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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