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解读6】海南将合理限制高层建筑 探索海南特色的城镇化路径
城市并不是高楼大厦越多越好,乡镇的房屋也要盖出本地特色的“范儿”。1月26日,海南省省长刘赐贵在海南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2016年海南将合理限制高层建筑,努力打造海南特色的新型城镇,探索具有海南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路径。
今年将实质推进“海澄文”、“大三亚”等经济圈建设
报告提出,2016年海南将实质性推进“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发展,按照“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统一规划、统筹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启动建设一批重点合作项目,率先在产业布局、资源配置、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一体化上实现突破。
儋州、琼海要发挥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其它市县要结合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找准发展定位,主动接受辐射,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活力竞相迸发的新态势、新格局。
合理限制高层建筑 留住城市地域文化基因
2016年,海南将在省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下,审定各市县总规。注重城市功能定位、空间组合、建筑风格、绿化景观的设计,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合理限制高层建筑,加大对海边、河边、铁路边、高速公路边等关键区域高层建筑和民居民宅的管控力度。落实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规划,加强城乡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文化特色的塑造。
大力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结合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改善城区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加强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围绕“美丽海南百千工程”,培育一批经济强镇、区域重镇、文化名镇和美丽宜居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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