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上午,记者从兴国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刑侦大队近日侦破一起拐卖儿童案,成功解救被拐卖13岁女孩,追缴涉案赃款33120元。
据了解,1月5日10时许,兴国县公安局城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兴国县城岗乡某小学13岁女学生肖某,被人卖到了本县方太乡宝石村。接报案后,兴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河西中队迅速查明案情,并安全救出被拐卖少女。
经调查,2015年,兴国县城岗乡的媒人杨某明在方太乡物色好要娶儿媳妇的买家陈某梅后,联系肖某煌、张某秀夫妇寻找女孩。随即,肖某煌夫妇瞄上了早年丧父、随亲叔叔肖某财一起生活的13岁女孩肖某。
2015年12月24日,肖某煌、张某秀、肖某财、杨某明带上肖某前往方太乡陈某梅家,与陈家人及陈家媒人张某秀等见面。双方谈妥以49000元,将肖某卖给陈某梅作儿媳妇,陈家当场付款25000元,另付红包及介绍费8120元。
发现公安机关在调查后,怕受到处理的嫌疑人陈某梅将受害人肖某送回城岗乡,并恐吓其及嫌疑人肖某财不得说出结婚之事,只能说是到她家学制衣手艺,否则就取消肖某财低保,让其去坐牢。对以上事实,所有涉案嫌疑人均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煌、肖某财、张某秀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和陈某梅因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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