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6日发布通告称,陕西广联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存在购销非法回收药品或为购销非法回收药品企业违法提供发票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此,食药监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
通告指出,这7家企业分别是:陕西广联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华方通医药有限公司、湖北明达药业有限公司、西安藻露堂药业集团利尔欣医药有限公司、四川宏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药品分公司、四川蓝怡药业有限公司、河北益民医药有限公司。
其中,陕西广联药业有限公司直接从非法人员手中大量购进不明来源阿卡波糖片,并销往陕西和甘肃等地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电子监管流向数据显示,以上药品之前曾销往天津地区医疗机构,表明这些药品系由非法渠道购入的回收药品。河南省华方通医药有限公司在未实际销售商品的情况下,为陕西广联药业有限公司开具125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总额1348.9505万元,为对方销售非法购进的药品提供掩护,致使不明来源药品进入药品流通渠道。
据悉,涉事企业的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有关地方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分别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经营,并撤销了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相关涉事药品已被分别扣押或责令企业追回售出的药品。
食药监总局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通告检查情况和后续查处结果。广大群众发现非法回收药品等问题线索,可向12331电话或网站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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