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8日消息(记者吴跃)27日上午,海口市委组织部集体约谈了一批因在上年度随机抽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未如实填报房产、股票、基金及配偶投资入股企业等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
在此次集体约谈会上,首先学习传达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接着,由每位领导干部分别就自己上年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不准确、不如实的情况逐一分析原因,并正确面对自己存在的问题,深刻反省和检讨,并就下年度的如实填报向组织表态。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指出,中央多次强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老实的基本要求,决不能随意对待。不管是何种原因造成漏报,达到一定数量,都列入隐瞒不报的行为,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一律不提拔重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取消换届继续提名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近两年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已成为组织部门的一项常态性工作,除了每年第二季度都按照10%开展随机抽查外,对于年度新提拔或重用的干部实行“凡提必核”。据了解,2015年海口市共对190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抽查核实,其中随机抽查99名处级干部,重点抽查了91名拟提拔或重用的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全市共暂缓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11人,提醒约谈21人,批评教育并要求补充说明45人。2016年度我市还将填报范围扩宽至部分正科级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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