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9日晚,广西隆安县储备粮管理公司负责人陈敏与当地粮食局局长雷某某、政协副主席陆某某等人喝酒后,返回家中后身亡。日前,陈敏妻子陆玉花将参与酒局的4名公务人员诉至隆安县人民法院,今年1月14日,法院受理此案。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隆安县纪委获悉,目前,纪委方面已介入调查此事。
与多名官员喝酒回家身亡
据陈敏妻子陆玉花回忆,2015年1月9日下午3时许,陈敏曾致电称,因设宴款待武鸣粮食局李某某等人,不回家吃晚餐了。直至当晚10时6分,陈敏醉醺醺返回家中,自称在当地电力大厦喝了46度的酒,喝多了感到难受,此后没过多久即不省人事,后离世。
家属提供的菜单收据显示,该顿饭共花费905元,其中酒水419元,含酸梅酒1瓶,珍品二锅头4瓶。
“他身体一直非常健康,没有任何住院病史。”陆玉花表示,由于陈敏在粮食系统内,服从粮食局领导的安排,接待友邻县份领导,不胜酒力身亡,同行赴宴多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遂将隆安县粮食局局长雷某某、政协副主席陆某某、政协干部林某,武鸣县粮食局李某某诉上法庭。
1月14日,隆安县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该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当地纪委部门已介入调查
今日下午,当日曾参加酒宴的政协副主席陆某某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事发当日下午3时许接到陈敏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以个人名义请客去电力大厦吃饭。此后,他于晚7时赴宴,雷某某、林某、李某某和陈敏等6人已经到场,“我是最后一个到的,另外两个人不认识。”
他回忆,当日除1人由于开车无法饮酒外,剩下6人共喝了3瓶酒左右,饭局到八点半左右散去,此后就各自回家,隔天才知道陈敏身亡的事情,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隆安县纪委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纪委方面确实在调查此事。但由于该案涉及的领导比较多,“有的是县管干部,有的是市管干部”,而且死者过世后未进行尸检,给调查增加了难度。目前,纪委仍在进一步调查。
相关链接:
三市县领导谈“海澄文”:建设海南经济增长引领区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