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
处置“僵尸企业”有了时间表
2015年12月21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去产能”被列为2016年五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之首。针对化解过剩产能的难题,各部门积极进行政策部署,有关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的总体方案有望在今年面世。
很多专家学者预计,“十三五”时期我国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建材、化工等行业产量将达到或接近峰值。
正因如此,处置“僵尸企业”被列为国资委新年的第二大工作重点,并为其划定了时间表。国资委主任张毅表示,国务院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处置“僵尸企业”的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主体任务,到2020年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张毅提出,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是处置“僵尸企业”的责任主体,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机构,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工作。还要研究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他还透露,国务院国资委将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督导,并把“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纳入监事会重点监督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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