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日消息(记者邓钰)新春佳节临近,又到了亲朋好友相聚享用佳肴之时。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安办”)为防止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维护公众健康,于近日发布2016年第1号和第2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新春时节,亲朋相聚,广大市民喜好食用生鲜、野味,但这些食物往往容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省食安办总结往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教训,提醒公众不要自行捕捞、采摘食用河豚鱼、铜铸蟹、蟾蜍、海鳖、麻风果、织纹螺、毒蘑菇等9类有毒、有害动植物,同时提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禁止采购、加工和销售此类有毒、有害动植物。市民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上述有毒动植物的,请及时向12331投诉举报,经查属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同时,省食安办介绍,一些常见食材,如果烹调方式不当,也有可能造成中毒。例如,生东北油豆角含有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毒素,如果烹调时加热不彻底,毒性成分未被破坏,人食用后则可引起中毒,导致恶心、呕吐、腹痛、四肢麻木等症状。此外,鲜黄花菜、木薯、青西红柿、苦葫芦瓜等食品在食用时,也需注意烹调手法。
省食安办提醒市民,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到医院就医,不要自行乱服药;餐饮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留存食品以备检验。
有毒有害动植物详细信息
(一)河豚鱼河豚鱼
又称“河鲀鱼”“龟鱼”“鸡抱”“气泡鱼”“气鼓鱼”等,大部分生活在海中,但在淡水及海、淡水汇合处也可发现。一般体长在10~30cm左右,大的可达63cm以上。全体椭圆形,前部钝圆,尾部渐细。吻短,圆钝;口小,端位,横裂。上下颌各具有2个板状门齿,中缝明显。唇发达,下唇两端向上弯曲在上唇的外侧。眼小,鳃孔小,为一弧形裂缝,位于胸鳍的前方,体表密生小刺。背鳍位置很后,与臀鳍相对;无腹鳍;尾鳍后端平截。体背灰褐,体侧稍带黄褐,腹面白色;体背、侧面的斑纹随种类不同而各异。河豚鱼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鲀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潜伏期为0.5~3小时。河豚鱼中毒极易导致中毒人员的神经麻痹,进而心跳、呼吸停止而死亡,现在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中毒死亡率比较高。在全国各地(尤其是沿海地区)因食用河豚鱼引起的食物中毒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经营河豚鱼。
(二)铜铸蟹
铜铸蟹,又称铜铸熟若蟹。头胸甲壳呈横卵圆形,背部隆起分区明显,表面光滑。全身表面呈青绿至紫褐色,其间有白色,褐色与青橙色的不规则花纹,形成特殊的斑驳色彩,甲长约5公分,甲宽约10公分。可能含有麻痹性生物毒素,中毒病人表现为口唇、手脚发麻,步态不稳等症状。
铜铸蟹(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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