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3日消息(记者黎光)最近,海口市区河湖沟边立起了一块块“河长制”管理公示牌,引起市民的关注。2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按照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海口市全面启动城镇内河(湖)的治理工作。目前,海口市列入海南省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治理目标的美舍河、五源河、海甸溪、大同沟等18个水体已全部设立了“河长”公示牌。
2日在市区红城湖等水体边看到,公示牌设在河段明显位置,牌上标明了“河长”姓名、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监督。值得一提的是,河长的“官”不小,不乏兼职的各区副区长、副调研员等。
市水务部门介绍,各水体的“河长”由河湖所在行政区域的区政府领导担任,区级相关部门为“河长”联系部门。“河长”的职责主要是牵头开展所负责内河(湖)的水污染治理工作,包括了解掌握内河(湖)水环境基本情况,形成“一河一档”;研究制定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措施,形成“一河一策”;监督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通过截污纳管、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协调处理内河(湖)水污染治理过程的重大问题。联系部门的职责主要是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包括负责“一河一档”的工作调查,“一河一策”的方案制定;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联系人的主要职责是收集信息,报送有关资料,及时反映群众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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