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4日消息(记者邓钰)新春佳节,市民走亲访友、外出旅行时享受美食必不可少,但稍不小心易导致病从口入。日前,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食安办”)发布2016年第3号食品消费提示,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饮食特点作出风险防范提示。
春节期间少不了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在家中享用佳肴。省食安办提醒市民,在家烹饪美食时,必须注重食物的储藏、烹调手法,屯菜时应选择耐储存蔬菜,做到按需备餐合理存储,并注意节日饮酒需适量。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
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省食安办提示其必须严把食材原料关,切勿超负荷经营,同时遵守国家规定慎用食品添加剂。市民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可向12331投诉举报,经查属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消费提示(2016年第3号)全文
一、针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
(一)传统做法要讲科学,谨慎预防潜在风险。部分家庭有春节前囤菜习惯,建议选择耐储存的蔬菜,如葱姜蒜、土豆、胡萝卜等,一旦出现腐败变质就不要再食用。对家庭自制半成品,比如肉丸、卤肉等,无论是在窗台外放置自然冷藏还是冰箱冷藏,食用之前必须彻底加热。
(二)按需备餐合理储存,避免食物交叉污染。尽量按需备餐、点菜,打包食物应当及时冷藏。冰箱内的食物要分类管理,熟食和生食避免接触,避免交叉污染。
(三)注意饮食卫生,不要盲目尝鲜。外出就餐选择清洁卫生的餐馆就餐。可以有选择性地尝鲜但不要盲目猎奇,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四)合理饮食、平衡膳食,尤其注意饮酒要适量。春节期间菜肴丰盛、气氛热烈,容易出现暴饮暴食、饮食不规律、过度饮酒的情况,消化系统疾病易发、高发。消费者应当有意识地控制摄入食物总量,保持食物的多样性,如肉类、蛋类、蔬菜、水果、五谷等。饮酒一定要适量,不空腹饮酒。
(五)选购食物要注意安全、营养和健康。选择正规途径购买食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认真阅读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营养标签等。
(六)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应证据,并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
二、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提示
(一)严把原料关,做好过程控制。食品生产者应当严格把住原辅料进货关,保证原辅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和自查。
餐饮单位要特别注意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的卫生控制。
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开办者要积极开展农产品进场检验,加强对经营环境、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的检查管理,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并立即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
鲜活农产品经营者应尽量固定采购渠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加强对供货渠道的把关。
(二)提前准备,避免超负荷经营。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供应和消费量较大,供应时间相对集中,可能出现设备、工具、容器不足的情况,特别是餐饮单位更容易出现餐饮具、炊具、用具不足问题。需提前做好准备,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消毒措施。
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年夜饭的单位应量力而行,绝不可超负荷供应,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用工紧张,应当提前做好培训,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严防带病上岗。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规定,不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公众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请及时向12331投诉举报,经查属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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