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6日消息 (记者光明)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用2年时间,在全国10个省市和5个国家级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重点对服务贸易8个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探索,海南列入试点。记者了解到,《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海南将积极推进面向东盟的服务贸易领域合作。
商务部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贸易额年均增长14.5%,规模跃居世界第2位,软件、技术、文化等新兴服务出口占比突破50%,成为对外贸易新亮点和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但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还不强,仍是对外贸易的“短板”。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海南等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为试点地区中小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对试点地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全面实施服务外包保税监管。
据悉,海南将依托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政策创新。培育特色产业,优化服务贸易结构,重点培育与制造业关联度高的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领域发展;积极推动软件信息技术和云计算大数据、工程设计、科技金融等重点服务领域发展。通过改革创新发展,积极探索服务贸易发展新模式、新路径。《纲要(草案)》提到,充分用好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协议的政策,积极推进面向东盟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等领域合作。
服务贸易是相对于货物贸易而言,是服务的输入和输出的一种贸易方式。狭义概念指传统的为国际货物贸易服务的运输、保险、金融以及旅游等无形贸易。而广义概念还包括现代发展起来的、除了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服务以外的新的贸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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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是相对于货物贸易而言,是服务的输入和输出的一种贸易方式。狭义概念指传统的为国际货物贸易服务的运输、保险、金融以及旅游等无形贸易。而广义概念还包括现代发展起来的、除了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服务以外的新的贸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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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等10个省市将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增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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