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17日消息(记者羊位高 通讯员李明建)2014年2月份开始,儋州男子邢某亮伙同邱某义(已判刑)以海甸二东路水岸阳光小区A栋607房为据点,合谋发布虚假“爸爸去哪儿”栏目中奖信息,然后要求被害人交纳保证金费用的方式诈骗钱财。2015年12月28日,美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邢某亮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14年3月13日,刘某收到“爸爸去哪儿”栏目中奖诈骗短信后,按照诈骗短信提示登录的诈骗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在获取刘某的个人信息后,邢某亮和邱某义使用虚拟电话号9501316895410拨打电话给刘某,要求刘某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中奖保证金和税金。之后,刘某将21200元汇入邢某亮和邱某义提供的账户中。2014年4月3日,民警抓获邱某义。2015年1月30日,邢某亮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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