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一些刑事、民事案件,因案件无法侦破或被告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存在令人难以接受的尴尬。2月15日,记者从公、检、法、司等多部门了解到,继在我省法院试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后,我省又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强调在全省全面实施该项惠民措施。
申请条件
1.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重伤或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2.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3.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依靠其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近亲属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4.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造成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5.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6.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
7.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8.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申请流程
1.告知
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具有提醒当事人的义务。
2.申请
根据自身实际,当事人向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提出申请。
3.审批
接到申请,办案机关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审批意见。
4.发放
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救助金。我省主要支付救助金,支付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
一个提醒
当事人须“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
“司法救助是有限的,是国家对被害人的一种补救,而不是赔偿刑事被害人的一切损失,是‘救急不救贫’,只能解决其最紧迫的生活困难、医疗需求。”省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赵新河解释说。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和突出困难,既不对各类案件当事人进行普遍救济,也不包揽解决当事人的全部困难。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进行一次性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当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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