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在各方的关注下,各种不堪的内幕纷纷曝光,颇有追赶青岛天价虾的势头。哈尔滨松北区成立了专项调查小组,对涉事方进行专项调查。初步的调查报告很快公之于众。
但这份调查报告因为缺了消费者一方的证言,通篇都是店家的说辞。店家的说辞是证据之一,但不是铁证,官方未经证实就转发,难免给公众造成一种要为店家张目的感觉。店家的说法我们当然要听,但更重要的是听消费者怎么说,在没有采集到消费者说法前就匆忙下结论,这不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官方的结论归纳起来有两个要点:鳇鱼是自主定价商品,并且明码标价,政府管不着;订单经过双方确认,属于买卖自由,政府爱莫能助。
当地对市场的把握很见功力,自主定价、明码标价无疑都是市场经济的要义,但却忽视了另外一点:自主定价不是当甩手掌柜,放任自流也绝不是市场经济,还得讲规则还得讲公平。定价权是自由了,但公平能不能站住脚呢?订单哪怕确实经过双方确认,但规则上真的透明吗?也得公开透明。有哈尔滨市民反映,鲟鳇鱼在当地街上就卖58元一斤,赚钱无可厚非,但如果将58元的东西标成398元卖,这就有违公平也不讲规则。记者调查得知,哈尔滨同类餐厅鳇鱼也就百余元一斤,凭什么这家卖得要比别人贵上好几倍,如此暴利,不是宰客又是什么?
消费者认为店家以次充好,用养殖鱼当野生的卖,鱼怎么卖政府管不着,但卖假欺诈的事,政府没有理由不管。何况野生的鱼是可以随便卖的吗?有没有构成猎杀野生保护动物的犯罪?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资质?人家河南猎杀十几只鸟判了十年的重刑,哈尔滨警方咋就这么淡定?
一些景区里的餐饮行业或多或少都有垄断的色彩,就那么几家,要应对那么多游客,游客的选择权议价权很多时候其实是虚置的,客观上比较容易形成价格联盟或者自说自话,如果监管不到位就容易发生宰客事件。
自主定价不是万金油,哪都能用;市场不是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市场也不是忽悠一时算一时;市场更不是店家消费者刀光剑影,政府、监管闲得在一边旁观。它是各种参与主体的权利和责任的综合,无视任何一方的权利和责任,都可能导致市场机制失灵扭曲,就可能沦为伪市场,真垄断。
何况,投诉这家酒店不止常州这一家人,浙江的一位王女士一行19人,也在这家店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消费了近16000元,其中最贵的鳇鱼鱼头售价达498元一斤。还有游客普遍反映这家酒店涉嫌与出租车、导游勾结,出租车往那带自然不是白带的,要拿回扣,那么这钱又是由谁出的,这合适吗、合规吗?这可不是什么市场经济,而是利益的苟合,是在阻碍市场竞争。
东北曾经是国有经济的重地,饱受单一经济结构之苦,市场的力量原本就不足,政府更应该承担起市场建设者的责任,而不是当个甩手掌柜,得过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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