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请假晚到一天,学生被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学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近日,一位自称是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在读学生的家长,在网上发帖表达对自家孩子“无端受处罚”的申诉,迅速引来近千网友围观。该校校长向记者证实,确有24名学生因开学晚到被处罚。其中,上述家长在期末提出请假要求,但学校已明确告知:不同意请假。(2月22日《海西晨报》)
生活中充满了好事多磨,上述新闻就是一例:一个六年级孩子利用寒假时间,开开心心地领略了一次出国旅游,却因开学迟到一天,又遭批评又被取消评先评优。当然,引发热议的焦点则在于,家长认为自己曾一再给孩子履行了请假手续,而学校似乎也理直气壮,当初没有准假,处罚并无不妥。
笔者注意到,网上的声音,好像也印证了媒体的报道,“不少跟帖网友的立场,都站在了家长这边”。比如,有网站随即作出的一项“学生迟到被取消全年评优,你怎么看?”的问卷调查中,觉得“应该如此,以儆效尤”的占了25%,而认为“罚得太重,警示即可”的则占了72%。但即便如此,我仍然不能认同那位迟到孩子是“无端受处罚”,倒想提醒其家长,最好不要将“给孩子请假”闹成了“向学校逼假”。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不必讳言的是,虽然那位孩子的出国旅游开眼界,也可算作是事出有因,但却不能成为其开学迟到的充分理由,这也便是起先学校“不同意请假”的明确意思。更何况,开学当天,被批评和取消评优资格的有20多位孩子,依着确保相对公平和公正的要求,学校也确实不适宜“网开一面”,留下“请假未准也能过关”的管理后遗症。
“给孩子请假”莫成“向学校逼假”。的确,站在那位发帖申诉家长的角度而言,他之所以要底气十足地公开为孩子“喊冤叫屈”,原因无非有二:一是国际航班的机票需要提前预订,再说厦门本学期开学时间早于了往年;二是在自己第一次口头请假没有获得批准后,他还再次向学校德育处负责人提交过一份书面假条。而我认为,要是借着舆论外力,真能凭此帮孩子撤销处罚,那就不是“请假无罪”,而是“逼假有理”了。
其实,家长对于学校的管理决定,动辄意气用事地炮制“舆论公审”,往往也是利少弊多。有网友就比较冷静和公允地议论道,发此帖子的家长或给孩子做了个不好的示范。这种行事莽撞、强词夺理的方式,有可能造成学校老师不爱管、怕去管你的孩子,且也难说不会给孩子带来“吵闹得实惠”的负面教育。假如通过这事让孩子记住,没有正当理由就不能违规,违规是需付出代价的,养成遵章守纪的好习惯,这才称得上是着眼长远和关注重点了。
孤立地来看,出国旅游的孩子,由于种种原因开学迟到一天而受到“重罚”,可能会让人觉得“规则太死板”。但是,人们在网言网语时,同样不能选择性地忽略掉,学校对学生上课及参加统一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向来有着实行考勤制度和办理请假手续的严格规范。所以,即便要想适度宽松和灵活,也应一视同仁地统一实施,又岂能以舆情“逼假”,求得先享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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