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在环湖地区发现的普氏原羚尸体。 南加 摄
图为在环湖地区发现的多只普氏原羚尸体头部。 南加 摄
“由于发现者不能提供现场视频、照片,以及GPS地理坐标,无法准确判断7只普氏原羚的死因系草场网围栏刺丝挂死。”2月24日上午,青海省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管理局局长王恩光称,对于普氏原羚死亡原因要综合判定,此外网传全部拆除环湖地区网围栏刺丝系误传。
普氏原羚又称中华对角羚,曾经广泛分布于内蒙古、宁夏、甘肃及青海,由于人类活动影响及栖息地恶化,该物种的数量下降,分布区范围锐减,现在普氏原羚只分布于中国青海省环青海湖周边区域内,曾被中国政府列为“极度濒危野生动物”。
2月20日8时35分,新浪网友“青海湖边的南加”发布微博称,“自当日6时出发晚7点回家,在海晏县甘子河、刚察县哈尔盖乡等监测普氏原羚,一天发现7只普氏原羚尸体和1只狐狸的尸体,微博称今年普氏原羚死亡十分严重。”
南加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介绍称,当日,他骑着摩托车沿草场网围栏行驶时发现有7只普氏原羚的尸体挂在围栏刺丝上,“有的(尸体)好取,有的则需要用铁钳子拧断刺丝。”
2月23日下午,由青海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局和青海森林公安局组成的工作组,前往青海湖附近的小泊湖查看普氏原羚尸体,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初步推测,7只普氏原羚死亡时间最长的3个月以上,最短的在1个月之上。”王恩光介绍,依据时间推断,排除一次性死亡的可能。
王恩光和南加同时表示,近几年来,青海湖周边未发生盗猎普氏原羚的事件,森林公安部门也未接到过报警。
对于普氏原羚的死亡原因,王恩光透露,发现尸体的地点位于海晏县甘子河乡和刚察县哈尔盖乡,这两个区域面积较大,“找不到现场就无法确认死因,此外,肉食动物有一个特性,像狼、狐狸来说,饥饿时先吃内脏,不饥饿时咬死后添点血,通过尸体来看,普氏原羚死因应该从遭遇天敌猎食和围栏刺丝挂死综合原因判断。”
针对网传关于青海省林业厅承诺,拆除青海湖全部网围栏刺丝的说法,王恩光称,环青海湖一周需要360公里,如此大的范围,工作需逐步推进,草场网围栏属于牧民草场“分界线”,是私有财产,要充分尊重当地牧民的意愿,“不能强拆”。
作为畜牧业发达的环湖地区,草场为普氏原羚与牛羊共有。“因为涉及到当地牧民的利益,是自家的‘边界’,如果牛羊跑到别人的草场觅食,会引发牧民之间的矛盾。”
为解决这一突出矛盾,青海省林业部门通过拆除网围栏,降低围栏高度、去除网围栏刺丝等保护措施。
“过去的高(网围栏)1.5米左右,现在降到1.1米。”王恩光称,成年普氏原羚可以自然跳过1.2米的网围栏。
对此,南加也表示,没有刺丝的围栏对普氏原羚构不成伤害。
据介绍,2007年,青海省林业部门在普氏原羚分布区刚察县建立了总面积为161.8平方公里的青海”青海湖普氏原羚特护区“,并先后在普氏原羚重点分布区修建种群繁衍基因交流通道28处,野外饮水点7处,恢复和扩大栖息地2.45万亩。
“目前,已在青海湖鸟岛区域拆除原有刺丝旧围栏22.6公里,海晏县甘子河乡达玉村拆除围栏140.9公里、降低围栏168.4公里,取除刺丝168.1公里。有效缓解了普氏原羚在枯水时期的饮水和种群因网围栏阻隔而无法正常繁衍等问题。”王恩光称。据介绍,今年,青海省林业部门在充分尊重牧民意愿的基础上,以经济补偿的方式,分别在甘子河乡达玉村普氏原羚分布区内将的部分围栏降到1.1米,降低围栏98公里;在甘子河乡俄日村普氏原羚分布区的去除刺丝150公里,但环湖地区网围栏全部去除刺丝尚需时日。
经过多年保护,普氏原羚的数量已由上世纪90年代300多只上升到千余只,种群也有之前的7个上升至11个,保护等级由极度濒危降至濒危。
对于网友呼吁建立普氏原羚保护区的说法,王恩光表示,这需要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草场是牧民的,设计草场的产权问题,不能强迫建立。”
王恩光希望有关部门能启普氏原羚的保护工程,“把所有的矛盾一揽子解决,前期需要充分的调查、研究。”
此外,对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提出保存“7只普氏原羚尸体”用于科研、科普、警示”的要求,王恩光表示,处理野生对物的尸体,必须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和程序,“有科研价值的,可以留存,但必须走法律程序。”
王恩光表示,由于科学家检测手段、方法不一,目前尚无法准确得知普氏原羚的准确数字,“官方认为,数量超过千余只是客观的。今年,青海省林业部门将落实资金,对普氏原羚进行监测,掌握栖息、迁移,喜欢流动的通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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