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引发舆论普遍关注,引发了一些议论和担忧。
24日凌晨住建部官网刊发文章《住建部新闻发言人:正确理解“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希望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文件的本意,不要误读。文中提到了几个关键词,或许有助于厘清目前的一些争议点。
逐步。《意见》甫一公布,舆论即炸锅,人心便惶惶,好像很快自家小区的围墙就要轰然倒塌,诸多危险性、不可控性都要闯进来了。稍安,目前的封闭小区不是违法建筑,不用担心一觉醒来“墙”就不在了,这样一件涉及诸多人诸多利益的大事,是不可能乱来的。既然说“逐步”,就是要一步一步、一点一点、有计划地进行,不会“一刀切”,更不会“一哄而起”,公众大可拭目以待。
实际情况。《意见》不仅提出了目标,也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不是“只讲目的不择手段”。中国的小区那么多,情况不尽相同,有的应该打开,有的不能打开;有的需要尽快打开,有的可以徐徐图之。即使打开,也不是简单地“拆围墙”就可以了。如果相关问题处理不好,即便围墙拆了,路也未必能通,说不定会衍生出更让人“堵”的事。所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听取市民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制定具体办法。
合法权益。没有人不想要道路通畅,没有人反对让城市更加美好,但前提是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围墙打开了,会面临许多新问题,比如,小区居民的安全如何保障?对于业主的居住空间与资源被挤占如何补偿?这些现实的困难考验着城市规划管理的智慧。所以,“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既要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也要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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