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6日消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王英超)25日从海口市工商局获悉,海口一家电商场竟然以旧代新,向顾客销售二手抽油烟机,工商部门发现后,责令商家退还货款2300元,并3倍赔偿给消费者6900元。
市民林女士不久前来到商场购买了一台抽油烟机,结果,抽油烟机刚安上就存在噪音大、抽烟效果差等问题,林女士仔细查看,还发现抽油烟机外壳有很多老旧刮痕。
经与商场协商,对方同意给予重新安装一部新的。但令林女士没想到的是,新安装的抽烟机仍存在使用过的痕迹,再次与商家协商时,商家以种种理由推诿扯皮。林女士无奈之下拨打12315请求工商部门为其维权。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迅速赶赴当事家电商场。经现场核实,确认商场将旧的抽烟机充当新机售给林女士。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对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其当场向消费者赔偿抽烟机2300元的价款3倍,共6900元,还要退回林女士购货款2300元,合计9200元。
海口工商温馨提醒: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给予消费者购买商品及服务费用的三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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