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8日消息(记者陈延鹏)27日从省工商局获悉,经过近20天的调查,高菜价问题调查终于有了结果,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因涉及欺行霸市、商业贿赂、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42.45万元,罚款60.865万元的处罚。
欺行霸市 为所欲为
2月7日,专案组对海口市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开办者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南北蔬菜批发市场49个档口的33家蔬菜批发商进行了集中检查,就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限制同行业充分竞争、内部管理混乱、乱收费、固化利益链条、返利营销等问题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嫌违法的证据予以暂扣。
自2015年6月起,该公司利用其市场份额独大,业内唯我独尊的支配地位,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蛮横要求凡进入其市场进行营利性拉货的三轮车,必须由其统一登记上牌和收取三轮车管理费,每月收取人力三轮车费每辆250元,电动三轮车每辆400元。擅自决定:未经登记上牌和缴纳管理费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市场运营。
该公司全然不顾相关法律法规,以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式,限定每个档口经营的蔬菜品种,明确各个档口业主经营的范围,划分了如广州、红柿、昆明、云南菜等区域或蔬菜品种,无理要求档口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严重限制了档口之间的竞争,使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统一划分了市场份额,固化利益共同体,严重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在经营中,该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收支未依法如实入账。而且,作为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对市场内的档口疏于管理,未按规定对场内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产品进货和销售台账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监督检查,造成市场经营秩序混乱,任由有的档口欺行霸市,随意加价。
此外,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期间,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对市场内23个经营规模较大、经营时间较长、业务量大的经营档口吨位费每吨返还5元、摊位费每月返还1000元-2000元的方式进行现金返利。截至案发时,享受摊位费和吨位费返还的档口有19户,享受吨位费返还的档口有4户,干扰了正常的批发业经营秩序。
加强监管 严查严处
工商部门认为,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擅自收取三轮车管理费和通过签订合同限定档口经营范围的行为,属于《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五条中所指的欺行霸市行为;其经营管理混乱,未依法履行市场开办者义务,对市场内档口经营者未建立蔬菜购销台账疏于管理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其对经营业户进行账外暗中现金返利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坐收坐支,还严重违犯了相关的行政法规和财经法规以及相关制度规定。
省工商局局长陈楷表示,省工商部门坚决落实省政府的“菜十条”,并加大监管力度,对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绝不姑息。下一步,省工商局将继续加强对蔬菜价格的监测,对外地蔬菜经营户进入海口经营的、农民进城卖菜的,工商部门将免予工商登记,同时还要积极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对社区蔬菜直销点实行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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