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海南新闻>

昌江:男子与已婚女有染遭其丈夫当街刺死 两家之前相识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6-02-28 15:11

  2月27日中午1点左右,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永昌路发生一起命案,男子王某被嫌疑人辛某持刀刺死。案发后,辛某在现场报警,警方将其抓获。据了解,王某与辛某妻子冼某有几年的男女关系。

  2月28日,记者回访案发现场发现,这里是一处人流较为聚集的场地。据现场周边群众介绍,27日中午12时40分许,一名男子在永昌路和别人聊天,接着另一男子骑着摩托车到来,该男子下了摩托车后,就拿着一把长约30公分类似杀猪刀的匕首朝聊天的男子刺去。

  男子发现有人拿刀刺他的举动后,朝前跑去,但持刀男子一直边追边刺,逃跑男子的身上、脖子多处被“杀猪刀”刺伤流血,跑了10多米就倒在了地上。街对面的一名女子在男子倒地后,跑过去查看,但被持刀男子阻拦。

  “整个过程1分钟都不到,当时大家都愣了,警察很快到了现场,把持刀刺人的男子抓住,虽然120急救人员随后赶到,但被刺的男子已经死亡。”一名群众说。

  据知情人透露,持刀男子是45岁的辛某,临高籍;死亡男子是52岁的王某,澄迈籍;女子是辛某妻子冼某,42岁,临高籍。冼某虽是辛某妻子,且王某也有家庭,但冼某与王某却保持了几年的男女关系。

  “辛某和王某都是摆摊卖烤猪、烤鸭的,双方也认识,两人有时还会在一起喝酒,春节期间,王某还去给辛某拜年。”该知情人说,可能是由于在做生意的时候,王某有时会帮冼某搬搬东西,干些重活,过程中,双方产生感情,并最终发展为男女关系。

  该知情人说,辛某有时看到妻子冼某会穿着打扮一番出门,也听到有人议论说,自己的妻子在外“有人”的传言,但他一直没有证据,也不知道妻子和谁有染。2015年底,冼某发现王某和另一女子有暧昧,王某也流露出想结束关系的意思。

  该知情人说,2016年春节期间,辛某在偷听冼某打电话时,确定了冼某“在外有人”,经过逼问,冼某把实情告诉了辛某。2月27日上午,辛某见到冼某的手机连续响了很久,但一直不接,随后又打扮一番后出门。辛某拿着匕首,骑着摩托车在公园、宾馆等地多方寻找,最后在永昌路发现了王某,而妻子在马路对面,于是发生了惨剧。

  28日上午11时许,昌江警方将嫌疑人带回案发现场进行指认,南海网记者看到,辛某中等身材,略微谢顶。记者从昌江警方了解到,王某被谢某持刀连刺多刀,肝、肺等器官被刺后出血,虽然王某脖子也被刺到,但并非致命伤。辛某在案发后自己拨打110报警,凶器掉落在案发现场。

  目前,辛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链接:

昌江男子当街被割喉死亡 与嫌疑人妻子有男女关系
疑因情感纠纷 昌江一名男子当街被割喉致死
19岁女孩怀孕5个月不愿同房 遭未婚夫割喉
“男小三”疑情人另结新欢 将其割喉后抱尸体报警
男子骑摩托遭风筝线割喉 放风筝者担七成责任

 

相关链接:
男子骑摩托遭风筝线割喉 放风筝者担七成责任
“男小三”疑情人另结新欢 将其割喉后抱尸体报警
19岁女孩怀孕5个月不愿同房 遭未婚夫割喉
疑因情感纠纷 昌江一名男子当街被割喉致死
昌江男子当街被割喉死亡 与嫌疑人妻子有男女关系
[来源:南海网] [作者:高鹏] [编辑:王秋芳]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