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军
日前,海南省纪委对万宁市原副市长李时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时军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安排特定关系人挂名取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非婚生育一子。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李时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和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时军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海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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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廉政网2015年8月20日消息万宁市副市长李时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海南省纪委)
李时军简历
李时军,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海南万宁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8--1990.08万宁县龙滚镇办事员、科技助理、侨务助理
1990.08--1992.06万宁县万城镇团委副书记
1992.06--1993.08万宁县万城镇团委书记
1993.08--1996.05万宁县万城镇委组织委员
(其间:1991.08-1994.06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6.05--1999.04万宁县(市)万城镇副镇长
1999.04--1999.06万宁市牛漏镇党委副书记
1999.06--2002.03万宁市港北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2.03--2004.06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其间:2001.05-2003.10在海南省委党校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4.06--2007.01万宁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10-2004.10在中国药科大学药业管理方向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7.01-2015.08万宁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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