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友需谨慎,网友见面更需多留个心眼儿!茂名化州市两名初一在校女生,夜见QQ网友时,双双被强奸。昨日,化州法院通报了该起案件,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男子莫某有期徒刑8年,另一男子廖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
据介绍,被告人莫某在网吧用QQ聊天时添加了晓慧为QQ好友,莫某刻意迎合晓慧的话题,经常与晓慧相聊甚欢,几天后,莫某便在QQ上约晓慧出去玩。当晚,莫某叫上朋友廖某一起骑摩托车到晓慧学校对面接晓慧。晓慧下晚自修后叫女同学琪琪一起跟着莫某和廖某出去兜风。廖某把车开到旅馆前,莫某去开了两间房,莫某在房间以胁迫、殴打的手段对晓慧实施了强奸。之后,莫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强迫晓慧与廖某发生性关系。莫某又将琪琪强奸。经法院查明,案发时被害人晓慧、琪琪均未满十四周岁。经鉴定,晓慧和琪琪均构成轻微伤。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陈坚华、李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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