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9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在教育部办公厅公布的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名单中,我省儋州市和昌江县名列其中。
按照2015年8月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的通知》,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将开展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幼儿园教师队伍培养和补充机制,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方面试点工作,实验周期为三年(2016-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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