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日消息(记者罗津 见习记者蔡佳栩)3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6-2018年)已经在六届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机动车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餐饮业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煤炭和油品管控、工业大气综合整治等八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涉及各行各业。
同时,将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每个环境空气自动站均应安排专职技术人员负责运行维护管理,落实运行维护经费,加强质量保证和控制,确保监测数据客观、准确。及时在政府办公区、旅游风景区及地方门户网站发布地区空气质量信息。
此外,在今年6月前将建立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落实奖励资金,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偷排偷放、城市不文明施工、车辆“冒黑烟”、渣土运输车辆遗洒、秸秆露天焚烧、非法熏烤槟榔等环境违法行为。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举报电话、信箱以及微信举报平台;开展环境行为“随手拍”群众活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限时查处和反馈。设置曝光台,对环境污染行为及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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