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5月14日晚,李某(男,1993年生)、王某(男,1995年生)二人用手机看电视剧,受剧情启发预谋绑架十余岁儿童勒索钱财。
5月19日17日许,二人驾车至叶集区孙岗乡户孙公路时,见男童孙某(2005年10月18日出生)独自一人背书包步行,对孙某谎称:“你爸爸让我们来接你”,取得孙某信任,并得到孙某家人手机号码,随后将孙某掳上车,威胁说:“别动,我们有枪!”,当天21时,二人商议向孙某父亲孙军(化名)索要30万元,事成后李某分20万,王某分10万元。
李某打电话给孙军,让其在20日10时前备好30万元赎金,王某将孙某带至卧室看管并恐吓,因担心父母回家发现孙某,次日18时将孙某转移到一处废弃房屋。后李某骑摩托车寻找交易场所,并查看孙军是否报警。他找到一片树林,弄倒一棵树作为放赎金地点,王某在此守候。
此时,孙军已报案,王某看到一辆小轿车里有很多人,担心事情败露即返回,见到李某看管孙某,王某提议放了孙某,李不同意,王某遂将孙某带回家中。李某再次打电话要求孙军送钱,王某又将孙某带至废弃房屋藏匿,与李某开车到石龙河桥附近查看孙军是否到达。准备联系时因手机没电,加之担心孙某逃跑,二人迅速开车回到废弃房屋内寻找孙某,发现孙某不见了,遂返回。
21日上午,二人得知孙某从废弃房屋逃走,被人发现后获救。不死心的李某再次打电话给孙军索要5万元,否则还要绑架其女儿。得知孙军报警,遂将手机关闭,手机卡折断丢弃,将孙某书包焚烧。当天15时,李、王二人在叶集区观山路金天地商贸城被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李某十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三万元;二人作案工具皖N7K444“五菱”牌汽车一辆、蓝色雅马哈摩托车一辆予以没收。宣判后,两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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