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女士通过微博代购花22800元购买了一个香奈儿背包,收到货后却认为并非正品,因此将卖家安女士告上法庭,以消费欺诈为由提出三倍索赔。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根据被告律师的说法,被告做的只是联系素未谋面的“上家”,甚至发货都是由“上家”操作,被告转手即挣800元。被告微博显示其在美国居住生活也仅仅是“转载”,被告本人实际在重庆某大学就读。
上午,原告翟女士亲自走上法庭。她向法院起诉称,她与被告安女士是通过微博认识的,被告微博名为“小丫头美国代购”,自称专门从事代购代销品牌产品。2015年7月22日,翟女士向被告订购了一款黑色Chanel(香奈儿)的双肩背包,并为此支付货款22800元。背包是通过快递发货的,发货地点显示是南京。翟女士收到货品后发现,该包系假冒伪劣产品,认为安女士存在欺诈行为,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索赔三倍商品价款68400元。
法庭上,翟女士提交了咨询香奈儿官方客服的电话录音,证实该款背包正品的材质是小牛皮,不含PU材质。而翟女士收到的背包做工粗糙,经过一家鉴定机构鉴定,材质是PU而非真皮。包内编号也不是正品的正常编号。香奈儿公司邮件回复,也证实该包非正品。
翟女士还向法庭提交了两张票据,其中一张显示没有税,“这显然是不可能的,美国很多地区都有消费税”,另一张票据也已经模糊不清。翟女士另外提供了一张从美国直接购买正品背包的票据,以作对比。
此外,翟女士向法庭提交了相关微博、微信截图,她表示,自己正是通过浏览被告近一年的微博得知其在美国生活居住,才基于信任向她寻求代购。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她才知道,被告实际就读重庆某大学,并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但被告却在与她的微博、微信聊天中,虚构在美国留学,从事代购。
上午,被告代理律师在庭上表示,安女士卖给翟女士的香奈儿背包是她从“上一位卖家”手中取得的。翟女士支付22800元货款后,安女士向“上家”转款22000元,背包是“上家”直接发给原告的。
被告律师承认,安女士未在美国生活居住过,只是转发“上家”的信息,而上家自称在美国生活。订货前,安女士就与“上家”沟通,嘱咐买家要求消费票据。翟女士收到货后提出质疑,安女士也就此与“上家”进行交涉,“上家”保证是正品,且是其亲自购买。但具体购买流程她也不清楚。“退一步讲,如果背包有问题,也是‘上家’欺瞒了被告,应由‘上家’来承担责任。”律师称,被告与“上家”也是网上认识的,此前进行了十几次交易,都没出过问题。
该律师认为,被告只是在上大学期间偶尔从事代购,不是长期经营行为,也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不能认定为消法里规定的经营者,而且被告没有欺诈的故意,因此不适用消法关于三倍赔偿的规定。对于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大多提出异议,并不认可。上午,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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