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4日消息(记者杜润涛)3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实施乡村教师“县来乡去”定向培养计划,从2016年起至2020年,每年在海南师范大学招收本科层次的公办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约200名,在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收专科层次的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约100名。
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方可报名
据了解,定向免培生招生计划纳入培养院校年度招生总规模。报考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须符合我省高考不限制报考批次的条件,且为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的品学兼优的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参加我省当年普通高考,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高考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考生面试合格后,由培养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志愿顺序,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从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的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须参加当年我省中考,面试合格,且达到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列入提前批次录取;每年男幼师定向免培生的录取应占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总录取人数的一定比例。本省其他市县户籍的考生,如愿意到定向培养市县(区)乡村小学任教,经定向培养市县(区)同意可以报考。
免学费住宿费,每月补助600元
据介绍,定向免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每月补助生活费6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定向免培生一般不得转学校和转专业,经考核不适合从教的定向免培生,应按规定程序将其调整到非师范专业,并责其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培养院校根据转出的定向免培生计划空缺,可按规定遴选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转为定向免培生。定向免培生因故延长修学年限的,延长期间的免费教育费用自理;中途退学和在学习年限内无法取得毕业证书或无法取得教师资格,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此外,定向免培生录取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市县(区)的乡村小学或乡镇中心幼儿园任教,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乡村小学(乡镇幼儿园)服务期满后,应在本省从事教育工作不得少于5年,鼓励定向免培生在乡村小学和乡镇幼儿园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未按协议到乡村小学或乡镇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相关链接:
海南将实施乡村教师全员培训 每次培训不少于2天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